1、 管道進行壓力試驗應具備的條件
① 施工完畢的管道,必須通過安裝確認,有管道加工記錄并符合設計要求和GBJ235-82中有關規定;
② 規定的支、吊架安裝完畢,并已調節完畢管道的傾斜度;
③ 焊接工作已經結束,經檢查合格并有檢驗記錄,焊接部位未做保溫處理;
④ 管子與管道附件具有完整的制造廠家的合格證書,并有閥門的試驗記錄,試驗用壓力表和溫度計也必須是經過檢驗的合格產品;
⑤ 試驗用的壓力表已經校驗,精度不得低于1.5級。表面的滿刻度值為最大被測壓力的1.5~2倍,壓力表不得少于2個,以便比較;
⑥ 有檢驗完善的并經過批準的試驗方案;
⑦ 設計修改及材料變更代用應有文件;
⑧ 試驗前應將不能參加試驗的系統、設備、儀表及管道附件等加以隔離。
2、水壓試驗的操作
使用清潔的水作為試壓介質。向管內灌水時,應打開管道系統中高點的閥門排氣,待水灌滿后,關閉排氣閥和進水閥,用手搖式水泵或電動水泵加壓,壓力逐漸地升高直到設計試壓的某一數值。然后停止加壓時對管道進行檢查,無泄漏等問題后現繼續加壓,至試驗壓力時停止加壓,并保持20min。
在試驗壓力下保持的時間內,如果管道未發生異,F象,壓力表指針不下降,則水壓試。然后把壓力降至工作壓力進行嚴密性試驗。在工作壓力之下對管道進行全面的檢查,同時使用1.5kg以下的木錘在距焊縫10~20mm處輕輕敲擊,到檢查完畢,如壓力表指針沒有下降或下降不超過0.02MPa,此時管道上焊縫也未出現滲漏現象,即為合格。